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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标准 | 全省率先!佛山发布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

发表时间:2023-05-31 10:32

2023年5月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实施《佛山市房屋建筑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指引(试行)》,在省内率先出台关于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的技术评价标准。



2022年10月,佛山入选全国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,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工作部署,并迅速印发实施《佛山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》,通过政策支撑引领、标准体系建设、试点示范打造等多方面推进试点工作。为进一步加快打造试点示范项目,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房屋建筑项目层面评价体系,强化智能建造水平技术论证,我局先行先试,组织编制并印发《评价指引》。

深入调研 充分研讨

2023年2月份,我局组织召开“佛山市智能建造评价体系”编制工作启动会,联合部分区住建部门、市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协会和相关企业,成立编制工作组。编制工作组多次组织到相关企业、建设项目进行调研交流。编制工作形成的阶段性成果,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座谈研讨。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相关部门、单位意见,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收集意见。


统筹兼顾 体现特色

《评价指引》的评价指标由控制项、评分项、加分项三部分组成。其中,控制项为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评选的基本要求;评价项为项目智能建造具体水平的打分项;加分项为对积极应用绿色建材以及装配化装修的项目进行加分。

评价项由数字化设计、智能生产、智能化装备施工、数字化施工管理、智能化协同、施工效益六大部分组成,合计55个评分指标。综合考虑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装备等建设过程的各环节,以及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协同性和项目取得的效益,能够对项目建设智能化、数字化、信息化水平进行多角度、全方位的分析评价。


同时,《评价指引》也体现出佛山市推广智能建造的优势特色。建筑机器人应用、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在评价项中占有重要的分值。佛山市结合本地产业优势,积极推广的绿色建材、装配式内装应用也列入到加分项中。


示范引领 评价有据

按照《佛山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》明确的工作目标,2023年末,全市要打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 10 个以上;到 2025 年末,要打造试点示范项目 50 个以上。《评价指引》针对项目维度提出了细致量化的评价体系,呈现了项目层级智能建造的清晰图景,为我市建设项目着力推进采用智能建造方式,创建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标准要求。

下一阶段,市、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《评价指引》,积极发动和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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